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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州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育〔2015〕7 号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区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市、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区教体局特制定《宣州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1月16日
抄送:市教体局,区政府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区消防大队、 区安监局
宣州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及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有效遏制校园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本学期末、寒假及下学期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宣州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宣区政办明电〔2015〕4号 )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努力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履职”的新机制。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加强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进一步提高安全工作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方式、范围和重点
1、开展此次活动要以查安全意识、查安全责任制、查隐患排查整治制度是否到位为抓手,以促进校园安全主体责任、促进隐患整改、促进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及重大活动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为手段,采取学校自查、区教体局检查、上级政府及部门督查等方式进行,扎实推动全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排查范围包括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中心小学所辖幼儿看护点。
3、排查重点:以安全教育、校园秩序、教师值班、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恶劣天气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体活动安全、校园在建工程安全、校园治安环境等为重点。
四、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时间为1月15日-4月20日,为期三个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学校自查阶段(1月15日-2月15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进行宣传发动。认真制定方案,采取日检查、周复查、班级自查、部门互查、中心学校普查的方式,认真深入开展自查自检工作,不放过一个问题,不遗漏一处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消除,一时不能消除的,要列出整治计划、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2月11日前,要将自查结果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分别书面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和区教体局。
第二阶段:专项检查阶段(2月5日-3月20日)。区教体局在学校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对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坚决做到深入一线、不走过场,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撒手、紧盯隐患不放过。专项检查分两个时间段开展:2月11日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主动请求乡镇办事处对学校安全进行检查,区教体局包保组同期组织检查;春节后,区教体局结合春季开学工作检查开展第二阶段专项检查。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3月21日-4月20日)。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将牵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学校,追究相关责任,实施问责;对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对整改无望的幼儿看护点,依法取缔。在学校自查和上级专项检查阶段,市、区安委会及安办也将适时组织开展明查和暗访,直接抽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教体局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以校长(园长)为本次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园长)要将当前校园及学生安全的严峻形势及本校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取得支持,努力创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乡镇属地管理、社会广泛参与、家长切实履责、依法综合治理”的学校安全工作新机制。
(二)周密部署,注重实效。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立即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切实把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抓细、抓实、抓到位。要将隐患详情登记表、隐患整治情况登记表及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的交办督办事项规范建档。
(三)及时督查,强化问责。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排查整治每一处隐患,坚决做到查出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开展不力、自查不开展、排查不到位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公共媒体、互联网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校园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及时报告,认真总结。各校要主动、及时、准确地报送工作动态,加强协同合作,密切交流配合,确保信息畅通。各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布置会议记录、自查记录表、所查隐患整改方案(要求)、安全工作台账等资料要及时更新、整理归档,以备上级检查。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将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正式文件)于1月27日前,隐患详情登记表(附件1)、隐患整治情况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于3月22日前通过OA系统报区教体局。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总结于4月23日前通过OA系统报区教体局。
联系人:潘兵雨,电话:30243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