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东中心小学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体局关于印发《宣城市教体系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攻坚行动方案》及《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2015]9号)要求,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生态环境教育的内在规律,紧密结合“绿色”学校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从少年儿童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断强化生态道德、环境伦理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欣赏和关爱大自然,帮助学生正确认识个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和获得人与环境和谐相处所需的知识、方法和能力,科学培养学生对环境友善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培养学生自觉保护生态、爱护环境的文明行为,努力把少年儿童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为迎接创模工作,确保我校“创模”能达到宣城市的相关要求,我校提出今年“创模”的目标任务是:创模知晓率达100%和环保教育普及率≥90%;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切实提我校学生的参与意识和知晓率。
三、 加强“创模”工作的领导
成立学校“创模”领导小组, “创模”领导小组要认真学习《宣城市教体系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攻坚行动方案》及《宣传工作方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创模”工作。
水东中心小学“创模”领导小组
组 长: 徐抗震
副组长:王胜会、吕成龙
组 员:杨光升、段康、高群勇、宗良勇、耿己泉、时维新、杨成俊、袁美、朱冯霞、桑恩德
四、任务分解
1、成立“创模”领导工作组,分解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
责任部门(人):校长室
时间节点:5月10前
2、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校园广播等媒介,开展一系列的“创模”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员工对我市“创模”的知晓率达到100%,都清楚知道“创模”的目的和意义,激发大家对“创模”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创模”的良好氛围。
责任部门(人):德育处、少先队及班主任。
时间节点:5月—6月
(2)、设置1块“创模”宣传栏,定期更新(每季度不少于1次);“创模”标语不得少于3条;每天在LED屏上滚动播放12369环保投诉电话、宣传标语。
责任部门(人):德育处、办公室
时间节点:5月10日前
2.以课堂为主渠道实施环保教育,培养学生的环境意识和良好的环保行为习惯。以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生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为依据,按照《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的要求,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等形式,激发学生对环保知识的学习兴趣,不断提高学生环保意识,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环保行为习惯。要安排环境教育课程,环保教育课表、教材和教案。
责任部门(人):教导处、全体教师。
时间节点:6月前
3、采取多种方式把环境教育与学校各项活动有机地结合,认真适时组织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并结合上述各种节日,开展环保征文、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使学生环境教育参与率达到90%,以此不断强化学生的环保意识、现代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自觉保护生态、爱护环境的文明行为。要认真组织开展下列活动:
(1)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德育处、办公室)时间节点:5月10日前(2)开展环保征文活动;(教导处)时间节点:5月20日前
(3)开展环境手抄报评比活动;(教导处)时间节点:6月前
(4)5月31日 世界无烟日主题教育活动;(德育处 少先队)
时间节点:5月31日
(5)6月 5日 世界环境日主题教育活动;(德育处 少先队)
时间节点:6月5日
4.学校绿化规划图及校园实际图资料收集整理。(办公室)
时间节点:6月前
5、学校垃圾清运委托协议书资料收集整理。(办公室)
时间节点:6月前
6、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废药品处理协议。(教导处)
时间节点:6月前
7、绿色学校申报材料和批文。(校长室、德育处)
时间节点:6月前
五、实施步骤
从2015年5月至2015年6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5月):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方案、工作计划,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氛围。
2.具体实施阶段(2015年5月):有计划、有步骤、按要求落实完成各项工作。结合实际开展特色活动,查找问题,积极推进活动顺利开展。针对查找出的问题与不足,集中时间、人力、财力,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治理整顿工作。
3.自查验收阶段(2015年6月):学校在自查的基础上,自觉接受教育局对学校“创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的检查验收,并迎接上级检查。
4、6月15日前上报我校创模相关资料及总结。
六、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创建工作领导组织和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德育处为牵头科室。各有关部门(人)要细化创建工作规划,落实分工负责,保证创建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
2.营造创建活动氛围。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校园网、板报、专栏、主题班队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浓厚氛围。
3.强化考核督查力度。实行创建工作责任制,责任部门(人)接受创模领导工作组对创建工作的督查、考核和指导。
水东中心小学 德育处
20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