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计〔2015〕80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切实增强我区义务教育保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扎实做好教育民生工程工作,迎接省教育厅、市教体局对我区的考评,经研究决定将于11月中下旬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绩效自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于11月20日前完成自评工作。自评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补缺补差。
2、区教体局将于11月24-27日组织进行全面考评,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为考评对象。
3、考评办法一是查阅资料、账目,二是走访受益对象、电话核实以及调查群众满意度等。考评指标体系以《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为准。
4、准备一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总结。
附2: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015年11月16日
抄送:市教体局,区民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