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宣传卡
【免除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初中的在校学生。
【免费提供教科书】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标准为小学生每年90元、初中生180元。并将《新华字典》纳入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范畴,发放范围为农村、区镇学校在校生,城市享受低保家庭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提高寄宿制贫困生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中学生5元/天,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
【提高公用经费标准】中央和省财政补助镇乡义务教育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585元,初中785元,城市义务教育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264元,初中375元;区财政补助农村每生小学10元、初中15元,城镇小学30元、初中45元。公用经费拨给学校用于学校日常运转。
【学校收费】按规定城镇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可以收取作业本费,最高标准为小学生每学期10元、初中生20元,城市初中及小学可以按标准收取教材费和寄宿生住校费,除此以外学校不得强制收取其他费用。
联系人:区教体局(计财科) 潘祖志 联系电话:3023649 邮箱:panzuzhi1@163.com
学生家长(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