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东中心小学超市整改意见
根据区教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超市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对学校超市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一、办理证照,做到持证经营
1、以超市承包人的身份办理《营业执照》;
2、尽可能办理《食品流通服务许可证》;
3、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现有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的要立即补办)。
二、完善下列工作,做到合法经营
1、服从学校管理,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
2、进货渠道要正规,严禁经营假冒伪劣商品;
3、销售商品仅限于学生生活用品及学习用具;
4、不销售“三无”产品;
5、课间停止销售,不影响校园环境;
6、有防火、防霉、防鼠及防盗措施;
7、实行明码标价,一货一签;
8、商品价格合理,不得高于当地市场同类商品平均价格;
三、完善手续接受监督和检查
1、搞好索证索票工作,做到有追溯性;
2、建立完善进货台账;
3、学校建立日常监督机制: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商品价格和质量
(2)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师生满意度测评。
四、时间安排
1、超市承包人在5月25日前完成上述要做的工作
2、学校在5月底之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含有关经营证件复印件)上报到区教体局。
水东中心小学
2014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