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根据区教体局教育(2014)43号文件要求,教师在暑假期间要加强对本学科课程标准的学习,并积极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学习材料的链接予以公布,请关注,并学习,留有学习的笔记。
特此通知。
校长室
2014.7.4
附件:2014年暑假教师学习材料:《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修订版)》及法律法规(http://www.xcsdxx.com/ArticleBoard.asp?ClassID=jy21&ArticleID=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