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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水东中心小学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管理职责》的通知
信息来源:德育处 信息发布:校长室2 更新时间:2014-03-03 浏览次数:1281

中心小学各室:

为了更好的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管理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一岗双责”,确保学校的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安徽省中小学安全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区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指导,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现印发《水东中心小学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管理职责》,请遵照执行。

附:水东中心小学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管理职责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水东中心小学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管理职责

 

校长室:小学全面安全工作责任人

主要职责:

1、对学校学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指导学校各项安全的定期督查工作。

3、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

4、负责牵头制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5、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其他安全规定。

教导处:

主要职责:

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电脑课、劳动课、科学课等实践性强的课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认真审批,督促其严密组织。

3、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对学生的身心伤害事件。

4、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经常了解教师教育教学尤其是课堂教学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能及时针对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落实“谁的课谁负责课堂教学过程全程安全”管理策略,加强教师责任意识。

5、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导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教学。

6、负责落实班级安全教育的课堂渗透,落实安全健康教育“有教师、有课时、有教案、有教材”。

德育处:

1、指导班级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及其他德育教育活动,加强班主任和班干部队伍建设。

2、负责德育活动过程中的学生安全预案制定、实施和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积极主动配合校长室做好师生安全教育、演练、学生“路队制”放学乘车和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4、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德育处工作的其他安全规定。

办公室:

主要职责:

1、制定有关规章,管理本部门安全工作,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2、负责组织消除中心小学后勤管理、财产使用、用水、用电方面的安全卫生隐患,负责学校食堂饮食安全卫生管理;随时检查并及时消除校舍及校园其他硬件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

3、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防盗工作,关门落锁,谨防因盗窃损害学校财产。

4、安排好每天的教师及行政值日人员,完善值班责任,加强检查督促。

5、加强全校的安全设施建设及其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负责中心小学财产调配管理过程的安全卫生,要落实“安全第一”,保障学生安全。

6、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办公室工作的其他安全规定。

党支部:

主要职责:

1、负责党支部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督促、教育学校党员教师积极遵守学校的安全工作各项制度。

3、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强化安全教育氛围。

工会:

1、负责工会及工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工作,布置检查督促工会活动室、教师阅览室、教师办公室卫生工作,检查督促教职工个人卫生。

2、负责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处理教师矛盾,要求全体老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

3、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会工作的其他安全规定。

少先队:

主要职责:

1、负责在新学年初划分环境卫生区,督促各班搞好室内外的校园环境卫生

2、安排“红领巾文明监督岗”值班,并指导其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公布。

3、负责制定少先队开展各项活动时的安全预案,并对少先队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班主任:

主要职责:

1、密切配合学校、家长做好学生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2、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良好行为习惯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

3、平时要加强教室、学生活动场所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建立班级安全制度,学生集合必须带队并按规定排队缓步上下楼。

5、加强班级财产安全管理,防盗窃、防破坏。

6、对本班学生外出校外开展活动要严密组织,实地考察,并报请学校审批,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应急救护。

7、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学科教师:学科课堂教学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1、对本堂课教学学生安全直接负责,对于学生未到堂上课,应该及时了解原因并告知班主任。

2、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体育课、信息技术课、社会实践课、科学实验课等强实践性课要认真落实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电脑课每堂课都要强调学生进出教室的秩序,注意课堂上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的知识宣传和教育,体育课教师课前应检查所有体育设施和用品的安全情况,按规定完成准备活动,强调活动中的安全事项以及自我保护,询问有无不适宜本节课活动的学生,全程监控课堂活动)。

3、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学校(办公室),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

4、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6、执行“课前安全提醒制度”,提醒学生下课或放学注意安全,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课堂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

值班教师(含值日组长):课间活动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1、值班当天,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到岗,挂牌值日。值班教师要服从学校安排和组长分工,做到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协调工作,履行职责,坚守岗位,认真工作。

2、课间、午间,坚持楼层(特殊情况临时分工)巡视。值日组长(行政值日)同时肩负巡视校园各角落的职责,按学校要求维护学生在校纪律。制止学生不安全、不讲卫生等不良行为。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向行政值班人员反映突发事件处理情况。重大事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汇报。

3、负责学生“路队制”下楼放学、乘车的秩序管理,确保不发生学生拥挤踩踏事故。

4、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其他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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