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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东中心小学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一次升旗仪式
信息来源:德育处 信息发布:德育处 更新时间:2019-03-04 浏览次数:760

  水东中心小学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一次升旗仪式

2019225日上午8:30在学校彩面广场举行

主持人:六1 胡浩淼

 

 

 

 

旗手:六1

国旗下讲话:德育处段主任

 

2019春季开学第一课暨国旗下讲话稿

宪法:也叫根本法。国家的总章程。它规定一个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及活动原则等。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中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问题,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同学们,正如习主席所说:“中国的未来属于青年;中华民族的未来也是属于青年”“现在,青春是用来奋斗的;将来,青春是用来回忆的”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的法制意识决定着未来社会的法制基础,让我们共同点亮公正和法制之灯,照亮我们追寻梦想和希望的旅途吧!

演讲人:段康

201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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