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数字的起源
汉字笔顺规则表和笔画名称表
汉字的字体和部首
《弟子规》全文注音word版.doc
常用叠词
水东中心小学“书香校园”大阅读活动实施方案
国学故事之长歌行
成语典故之孔融让梨
三字经、弟子规全文
水东中心小学举行首届教职工硬笔书法现场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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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东中心小学创建宣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宣传学习材料汇编
信息来源:教导处 信息发布:教导处 更新时间:2018-10-10 浏览次数:1289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广大教职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进一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宣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义
    1、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是保证社会高效运转和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的必要条件,是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就是要进一步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推动学校在全社会更好的发挥基础作用和积极影响。
    2、普及普通话和规范化用字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青少年人文素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对于规范我校教学活动,促进语文教学水平的提高;对于教师基本素质的提升有着深远的意义。
    3、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提高应用规范化语言文字水平的过程,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审美教育的过程。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是提高全体教职员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途径之一。
    二、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贯彻政策法规。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常规管理、纳入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
    成立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的示范校创建工作。
    组长:徐抗震
    副组长:宗良勇、时维新
    成员:段康、耿己泉、倪静萍、袁美、朱冯霞、桑恩德
    领导小组下设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创建活动
    主任:时维新
    成员: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各班班主任及全体语文老师
    2、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
    在学校设置长期性的醒目的宣传标语、标牌;充分利用学校校园内的宣传栏和各班教室的板报,宣传普及普通话和规范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介绍规范语言文字的相关知识,创设规范语言文字的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制定创建活动计划,坚持开展活动。
    ①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编发宣传材料、广播、推普宣传周等多种形式,在校内外宣传推广普通话、用规范字的重要性。
    ②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对学校附近的社会用字进行检查和监督。
    ③利用业余时间,对校内用字(包括各种指示牌、标识牌、标语、学校公文、校刊、教案、考试试卷和其他印刷物、电子屏、自制教学软件、教师板书、作业批改、书写评语等等)进行检查监督。对不规范用字、错别字等提出修改意见。
  3、落实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认真按照“三纳入一渗透”(把提高师生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和课程标准之中,纳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本课程体系之中,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之中)的模式,将用语用字目标管理切实融入学校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全过程之中。坚持把语言文字达标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评优和学生评优的重要条件,作为聘任教师必备的资格条件。积极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相结合的探索。充分利用校园网站,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介绍普通话规范知识,汉字规范知识;发布学校创建示范校活动实施方案及有关要求和安排等等。
    规范档案管理。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文件、资料、计划、总结以及相关的教案、作业、检查记录等等,要全部及时入档,并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加强教师的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考核。
    4、强化培训,提高普及程度。
    加强普通话口语教学和汉字书写教学。学校所有课程必须使用普通话授课,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教学语言。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结合本学科教学特点,强化口语教学和写字训练。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普通话口语能力,注重培养学生正确分辨其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和不规范字的能力,训练学生正确书写汉字,使学生的语言应用能力得到普遍提高,确保毕业前100%的学生普通话水平达到新课程标准对说、读的要求。
    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二级甲等以上;非语文教师要达到二级乙等上。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更高等级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学校的所有集体活动、各种集会、公务活动、学生的课外活动,教师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各种交流沟通,全部使用普通话。并通过教师和学生向社会、家庭辐射渗透,带动影响社会、家庭普通话的普及与提高。积极组织学生的普通话口语实践活动。活动组织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趣味性强、活泼生动,以培养学生普通话口语能力和兴趣。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5、净化环境,规范校园用字。
    全面检查学校的公文材料、校刊、印章、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标语、电子屏幕、橱窗等用字是否规范并建立健全长期检查机制。全面检查各班教室(墙报等)、教师课上(板书)、课下(批改作业、评语)、学生试卷及其他印刷物、自制教学软件、网络等用字是否规范并建立健全长期检查机制。确保校园内用语用字规范化。
    6、每周定期开展“大阅读”活动。将语言文字工作与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紧密结合,逐步形成了“创建阅读氛围,营造书香校园”的办学特色。
    三、总体要求
    1、落实任务明确职责。
    创建工作是一项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校教职员工积极行动、通力合作,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全面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各相关人员负责各部门的具体工作。
    2、制定计划狠抓落实。
    各处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学校将在期中和期末进行检查、评估验收,并将情况通报全校。
    3、由于时间仓促,方案或有不妥之处及未尽事宜,待后期修订或临时通知。


附:水东小学创建宣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月工作计划
八月份:
1、 填写并上报创建宣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表
2、 筹划创建宣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前期准备工作
九月份:
1、 成立宣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领导小组、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2、 拟定创建宣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实施方案
3、 拟定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4、 组织开展第21届“推普周”系列活动
5、 召开创建领导小组会议,对照《评估标准》进行部门分工
6、 召开全体教师会、班主任会进行专题动员
7、 将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
8、 继续督促三至六年级各班开展“大阅读”活动
9、 开启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阵地。如校园广播站、板报等
十月份:
1、 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水东中心小学校园用语用字规范》、《语文教师熟练掌握汉字规范标准》、《非语文教师掌握汉字规范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 组织开展“啄木鸟在行动”社会实践活动
3、 组织开展新教师美文诵读展示活动
4、 组织开展二至六年级学生朗读比赛活动
5、 收集整理全体教师普通话等级证书,并组织相关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
6、 督查师生用语规范情况,强化训练
7、 全面检查教师电子备课规范用字情况
8、 继续督促三至六年级各班开展“大阅读”活动
十一月份:
1、 组织开展教学常规检查,了解和掌握教师在听课、备课及作业批改等方面规范用字情况
2、 组织开展集体备课,检验普通话水准
3、 组织开展新教师展示课,规范课堂语言
4、 组织开展首届教职工硬笔书法现场赛
5、 全面检查校园用字规范情况
6、 继续督促三至六年级各班开展“大阅读”活动
7、 整理并制作完成创建活动宣传栏
十二月份:
1、 组织开展第六届硬笔书法比赛
2、 继续督查师生用语规范情况,强化训练
3、 继续督促三至六年级各班开展“大阅读”活动
4、 自查并完成创建活动工作总结
5、 整理并制作创建活动成果手册
6、 所有创建资料整理、归档
7、 迎接宣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领导组、专家评估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三十七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2000 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第三章 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三条 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第四条 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
  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
  第五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六条 国家颁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管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支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和科学研究,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丰富和发展。
  第七条 国家奖励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第八条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第九条 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第十一条 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
  第十二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
  需要使用外国语言为播音用语的,须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 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三)招牌、广告用字;
  (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第十五条 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
  第十六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使用方言:
  (一)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
  (二)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
  (三)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四)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第十七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第十八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
  《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第十九条 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
  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 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三章 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规划指导、管理监督。
  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第二十二条 地方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以及广告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颁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第二十五条 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术语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审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不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使用语言文字的,公民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
  本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人员用语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由有关单位作出处理。
  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水东中心小学校园用语用字规范
一、用语规范(普通话应成为校园用语)
1.教学用语:在课堂教学中师生应使用普通话。
2.会议用语:学校领导、师生在学校各类会议(或参加外单位会议)主持、发言时应使用普通话。
3.宣传用语:校园广播电视播音应使用普通话,学校领导、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应使用普通话。
4.活动用语:学校各类集会活动、教研活动主持、讲话、发言等应使用普通话。
5.工作用语:师生谈话、教师工作交流、因公对外接待、接(打)电话等应使用普通话。
6.生活用语:提倡师生在校园日常生活及社会、家庭学习、使用和推广普通话。
二、用字规范
(一)汉字使用在以下场合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1.校园公共场所用字,如名称牌、标识牌、橱窗、板报等,其中若有手书的繁体字、异体字且无法更正的,可以保留,但必须在醒目位置配放规范字副牌;
2.教学用字,如教师板书、教案、学生作业、试卷、评语等用字;
3.宣传用字,如会标、标语、对联、电子屏幕、校园刊物及各类印刷物等;
4.其他用字,如学校各类印章、自制匾牌、领导教师名片等用字。
注:1.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不得出现字形不规范的情况(目前,计算机软件中只有黑体、宋体、仿宋体、楷体等四种字体的字形是规范的,其他字体都有可能存在不规范现象)。
2. 美术字、变体字不得增减笔画、改换部件或产生歧义。
3. 数字和标点符号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
(二)汉语拼音和外文使用规范
1.汉语拼音使用必须符合《汉语拼音方案》及2012年6月29日修订,10月1日实施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国家标准);
2.名称牌、标识牌、标语(牌)中汉语拼音、外文不得单独使用,要求与汉字并用,并将汉字置于主要位置。
(三)用字载体维护规范
各类用字必须保持笔画完整,不得出现缺字、缺笔少画现象,并保证用字载体清洁、美观。



                   水东中心小学

                     2018年9月



                       语文教师熟练掌握汉字规范标准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指导,以《安徽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评定标准》为主要内容,为落实《水东小学创建宣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实施方案》的精神,以优化学校语言文字的校园环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师生素质为目标,制订语文教师熟练掌握汉字规范标准。
    一、规范汉字的含义和标准
    汉字规范化,就是根据汉字发展的规律确立形体和书写的统一正字标准。规范汉字包括经过整理简化的字和未整理简化的传承字。经过整理简化的字是指国家正式发布的《简化字总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所收的字。以上字表所收录字的范围内,三个字表的规定就是规范汉字的标准。未整理简化的传承字是指以上字表未收录的社会公认的汉字,以国家审定的《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中华大字典》为标准。凡不属国家公布和审定的字,都不是规范字,其中包括一切错别字、已经公布废除的异体字、繁体字、旧印刷字、《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体字和自造简体字。
    二、教师用字规范的意义
    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所以不但在汉字规范化方面要率先垂范,而且应当认真教育学生读写规范汉字。这是国家法令的要求,也是职业道德的要求。教师如果在讲课板书和批改作业时,用字不规范,就会误人子弟。事实表明,中学毕业生仍写错别字的原因之一,与中小学教师用字不规范有密切的关系。目前,社会上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比较淡薄,滥用繁体字,乱用不规范的简化字的现象相当严重。针对这一情况,教师在用字规范方面,要更尽职尽责。为此,必须采取措施让广大教师确立用字规范的意识,认真进行掌握规范汉字的训练。语文教师板书、教案、批改作业和编制试卷用字必须规范。
三、教师掌握书写基本功的意义和要求
    汉字书写基本功指掌握正确的执笔方法、写字姿势和用笔方法,写出笔画清楚有力、结构工整匀称,力求美观的汉字,并按照行款格式,熟练地进行实用书写的技能。
    中国特有的书写工具——毛笔,体圆锋尖,刚柔相济,富有弹性,在善书者手中,可以随心所欲,八面出锋,写出来的笔画变化无穷,并能表现出书者的精神风貌。近年来,由于钢笔、粉笔的长期、广泛使用和一些有志之士的努力,在毛笔书法的基础上,又产生了硬笔书法这一新的艺术品种,并因受到广大群众的喜爱而方兴未艾。
    1.师掌握书写基本功的意义。
    在中小学校中,汉字不仅是教学工作的重要工具,也是一项重要的教学内容。是否能写规范工整和比较美观的汉字,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的效果和教师的威信,也会对学生产生成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对学生的汉字书写进行示范、指导和严格要求,不仅是语文和写字课教师的主要任务,也是各科教师的共同任务。使青少年掌握汉字书写技能,不仅是一种知识技能的教育,也是德育、美育的一项内容;而它又是一项繁难的教育教学工作。只有全体教师串先垂范,齐抓共管,才能达到国家和社会的要求。至少在课堂板书、批改作业和指导课外活动时,不能对学生的书写产生不良影响。所以,书写基本功是一个合格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必备的重要职业技能。
    2.教师书写基本功的要求包括以下四点:
    (1)笔画清楚。在写钢笔字、粉笔字或必须写毛笔字时,要求每个字的一笔一画,都清清楚楚,合于笔形的规范、不可随意多一笔少一笔,或变动笔形;笔画的走向要符合规则,不可倒插笔。
    (2)正确规范。除笔画要按上述要求注意正确规范外,在笔画的组合关系、字型结构和笔顺三个方面,也应按上面的要求,做到正确规范。不可变动笔画的相离、相接、相交的组合关系和位置;不可随意变动部件的位置和比例;不要违背笔顺规则,随意颠倒笔画的先后顺序。写行书时,笔画可作适当的简化和连接,笔画的组合形式也可作适当调整,但必须符合社会公认的规范,不可随意乱写。
    (3)匀称有力。匀称指字的结构布局匀称,符合结构规律。有力首先指笔画有力,其次指每个字的笔画之间,部件之间配搭适当,显得紧凑有力。
    (4)熟练美观。这是进一步的要求。熟练主要指书写的速度,其次对常用字要大都写得熟练,不要有生有熟,夹杂其间,使人看了感到别扭。美观则指每个字以至全篇写得好看,给人以清晰感、愉悦感,力求达到形式美的要求。
成篇成幅的书写要注意款式。
    第一,要卷面干净。
    第二,要留有“天地”。左右的空白,其比例是“天”(上部)要稍大,“地”(下部)要稍小,左右要均等,略小于“地”。
    第三,要布局恰当。整篇书写要注意题目、署名和分段。单帽书写,如写通知、感谢信和板书等,则要根据纸面(板面)大小,字数多少,写前预作设计,不要上松下紧或上紧下松。有题目、署名或上下款者要留下位置后,再根据正文字数作适当安排。
    第四,要行款整齐。行款指行列书写形式。实用书写多为横式,横看为行,竖看为列。
    (5)执笔方法和写字姿势。书写是涉及到指、腕、肘、肩、肢、以至全身的一系列协调的动作。要掌握和提高书写技能,必须学会正确的执笔方法,练好正确的写字姿势。
    四、书写规范汉字和书面表达基本功练习
    1.要求教师一字一字地认真阅读《常用字表》,熟悉复笔字笔顺的基本原则。
    2.列出若干字,要求教师写出这些字的笔顺和笔画。
    3.要求教师学习正确的执笔方法,体会要领,自己纠正。
    4.组织一次硬笔书法现场赛。赛后由评委老师根据书写规范汉字的要求(包括笔顺、执笔方法及美感等方面的要求)进行评议。

 
附:规范字书写要求 
    一、字形规范
    字形规范是书写规范的总体要求,字形要符合现行汉字的字形规范。具体要求是:
    1.不写繁体字。指在一般场合下,写规范的简化字
    2.不写被淘汰的异体字。
    3.不写旧字形。汉字的书写都应该写规范的新字形,不写旧字形。
    4.杜绝写错别字。
    二、书写要素的规范
    汉字的书写有三个要素:笔形、笔数和笔顺。
    1.笔形规范。每个规范汉字的笔形是确定的,不能改变。
    2.笔数的规范。每个规范汉字的笔画是有定数的,书写时一定要注意不可随意增减笔画。
    3.笔顺的规范。
    笔顺的规则有八条:
    (1)先上后下。
    (2)先左后右。
    (3)先外后内。
    (4)先中间后两边。
    (5)先撇后捺。
    (6)先横后竖。
    (7)先横后撇。
    (8)先外后内再封门。


                               水东中心小学

                                2018年9月


                           非语文教师掌握汉字规范标准

    为落实《水东小学创建宣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实施方案》的精神,以优化学校语言文字的校园环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师生素质为目标,我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指导,以《安徽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评定标准》为主要内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非语文教师熟练掌握汉字规范标准如下。
    一、明确规范汉字的含义和标准
    汉字规范化,就是根据汉字发展的规律确立形体和书写的统一正字标准。规范汉字包括经过整理简化的字和未整理简化的传承字。经过整理简化的字是指国家正式发布的《简化字总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所收的字。以上字表所收录字的范围内,三个字表的规定就是规范汉字的标准。未整理简化的传承字是指以上字表未收录的社会公认的汉字,以国家审定的《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中华大字典》为标准。凡不属国家公布和审定的字,都不是规范字,其中包括一切错别字、已经公布废除的异体字、繁体字、旧印刷字、《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体字和自造简体字。
    二、明确教师使用规范汉字的意义和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教师,更需要具备说普通话和书写规范字的能力,这是体现个人修养的重要标准。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使用规范字,也是对教师课堂教学最基本的要求,是培养学生养成良好书写习惯的重要途径。对学生的汉字书写进行示范、指导和严格要求,不仅是语文和写字课教师的主要任务,也是各科教师的共同任务。使青少年掌握汉字书写技能,不仅是一种知识技能的教育,也是德育、美育的一项内容;而它又是一项繁难的教育教学工作。至少在课堂板书、批改作业和指导课外活动时,不能对学生的书写产生不良影响。所以,书写基本功是一个合格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必备的重要职业技能。
    为此,学校还要求教师,坚持粉笔、钢笔规范字的练习,期末教导处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全校教师进行粉笔、钢笔规范字的比赛,并进行评比、打分,还将获等级奖的作品进行展示,供大家参观、学习。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提高教师们书写规范字的水平和意识,促使教师在教学中写规范字成为习惯。
    三、明确教师规范字书写要求
    (一)教师应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规范字书写标准。
    (二)教师备课要“条理清晰、书写规范”,不写错别字,不写繁体字。
    (三)教师在板书、教案、作业批改及编制试卷等各环节都要书写规范字。

附:规范字书写要求:
    1.字形规范
    字形规范是书写规范的总体要求,字形要符合现行汉字的字形规范。具体要求是:
    (1)不写繁体字。指在一般场合下,写规范的简化字。
    (2)不写被淘汰的异体字。
    (3)不写旧字形。汉字的书写都应该写规范的新字形,不写旧字形。
    (4)杜绝写错别字。
    2.书写要素的规范
    汉字的书写有三个要素:笔形、笔数和笔顺。
    (1)笔形规范。每个规范汉字的笔形是确定的,不能改变。
    (2)笔数的规范。每个规范汉字的笔画是有定数的,书写时一定要注意不可随意增减笔画。
    (3)笔顺的规范。
    笔顺的规则有八条:
    先上后下;先左后右。
    先外后内;先中间后两边。
    先撇后捺;先横后竖。
    先横后撇;先外后内再封门。
    三、教师用字规范细则
    (一)板书用字规范
    课堂教学板书应该书写及时,字迹规范工整,美观大方:
    1.教学板书应书写及时。上课前对板书就要有周密的安排,上课时教师按照预定的步骤及时,适时的书写。
    2.教学板书应书写规范。必须按照国务院文字改革委员会颁布的《简化字表》正确书写,字迹要写得工整、清楚。切忌潦草,避免错别字,不要自造字,更不能随意简化,以防误导,产生不良后果。
    3.板书语句要力求简明、精炼。要在有限的板面上容纳较多的内容,传播更多的信息,这就要求教师在板书语句的选用上下功夫,力求简明、精炼,争取用最简洁的文字表达出复杂的内容,要抓重点、抓关键,莫要不分重轻、不分主次,眉毛胡子一把抓,辛辛苦苦写了一黑板,到头来缺少的仍然是重点和关健,势必影响教学效果。
    (二)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规范
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三)教案及听课记录书写
    教案及听课记录书写一律使用简化字,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并且,在书写上要求工整美观,切忌潦草。
    (四)编制试卷
    要求用简体字,不错用字。

                                       水东中心小学

                                          2018年9月



水东中心小学第21届全国推普周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8年9月10日至16日至是第二十一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法制意识和推广普通话参与意识,构建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的思想,我校根据区语委推普工作精神,围绕本届宣传周主题,结合实际切实开展推普周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8年9月10日至16日
三、活动主题
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
三、组织机构
1.为加强活动的领导,学校成立推普领导小组
组长:徐抗震
副组长:宗良勇 时维新
成员:段康、耿己泉、倪静萍、袁美、朱冯霞、桑恩德
职责:召开推普领导小组会议,落实具体工作。
领导组下设工作组
组 长: 时维新
副组长:倪静萍
成 员:各班班主任、语文老师
职责:具体组织开展推普周的各项活动
2.加强推普工作检查,促进推普工作顺利进行。
推普领导小组成员要轮流参加全校日常推普的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反映情况,对各班的推普活动要及时给以评定。
3.丰富推普内容,活跃形式。
﹝1﹞抓好日常推普工作。
要求在校的教职工坚持用普通话进行交谈,同时,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引导学生用普通话进行语言交流,提高全校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形成全校都说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2﹞做好推普宣传工作,扩大推普面积。
广泛张贴推普标语,让说普通话的意识深入到每一位师生职工的心里,通过校园广播宣传,营造推普活动的浓烈氛围,使普通话由教学语言转变为校园语言,形成在社会公共交际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习惯,营造良好的推普氛围。根据推普工作的铺开,积极向家长、社会进行推普宣传,引起各方面的重视,为人人会说普通话打下基础。
﹝3﹞开展好班级推普工作,增加推普力度。
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活动方式向学生作推广普通话的宣传教育,让每一位学生有说普通话的意识,增强推普力度。
四、活动目标:
营造时时处处讲普通话的氛围。教师课堂教学,师生、生生之间互动交流必须讲普通话;教师与学生在课后谈话交流也必须使用普通话;坚决杜绝使用不规范用语。进入校园后,教师之间的交流必须使用普通话,为全校学生作好榜样示范;学生之间的语言交流也必须使用普通话。
五、具体安排
1、全校利用2分钟铃声(从预备铃到上课铃)开展经典诵读活动,诵读内容为《中华传统文化经典导读》读本。
2、新分配教师诵读表演活动。周四早上9:00举行,11名新分配教师参加,地点在报告厅,每位教师表演时间控制在3分钟左右,诵读内容为经典美文。
3.布置各班利用黑板报对推普主题进行宣传。
4、二至六年级各班组织开展美文诵读比赛。
5.组织师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学习和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政策;营造以普通话和规范字为主体的和谐语言生活,要求师生在公共场合说普通话;自查、纠正一切错别字、异体字以及已废止的不规范简化字。
6.开展校内外宣传活动, 在学校东大门利用电子屏滚动显示 “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使用规范字,方便千万家”等宣传标语,形成推广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良好氛围。校门口设立推普周宣传栏,街头、社区宣讲,进一步渲染推普气氛,扩大推普宣传的影响。
7、开展一年级新生普通话培训:由一年级各班语文老师在班级内对学生进行校园常用普通话培训,如问候语、文明用语等,形式为教师示范、学生练习、学生互动、师生表演。激发孩子说普通话的兴趣,也教给孩子常用的普通话。
8、开展“我给父母当老师“活动
发动学生运用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纠正家庭里存在的方音、方言及
不正确用字的现象,实现了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推普两级跳。
9、班级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均由语文老师或班主任将相关资料整理存档(照片+文档)。
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开展系列推普活动,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扎实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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